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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DA作出决定:撤销“奥美定”注册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月30日作出决定,撤销聚丙烯酰胺水凝胶(奥美定)医疗器械注册证,全面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注射用)。

    作出这项决定的根据是,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注射用)在使用过程中陆续出现可疑不良事件和患者投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经过对该产品上市使用后进行的再评价,认为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注射用)不能保证上市使用中的安全性。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生产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聚丙烯酰胺水凝胶(奥美定),收回已经销售的全部产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收回和库存的产品,做好对因使用该公司产品产生的不良事件的处理工作。

    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聚丙烯酰胺水凝胶产品的监督管理,对非法生产、经营、使用聚丙烯酰胺水凝胶产品的行为要依法查处。

来源:中国医药报

 
 
 
 
【发布时间】:2006-05-15  【发布人】:zzs  【部门】:信息咨询部  【阅读人数】: 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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