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会同卫生部等14个部委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2009′传统医药国际科技大会暨博览会(以下简称“2009年药科会”)将于2009年11月9~11日在广州举行,同期召开第四次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工作会暨基地建设十周年座谈会。会议将对10年来各基地推进中药现代化发展的成绩和经验进行总结,部署基地建设下一步工作。为做好我省参加两个会议的准备工作,按照科技部《关于做好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第四次工作会和2009′传统医药国际科技大会暨博览会准备工作的通知》(国科办社[2009]44号)的要求,充分展示和宣传我省传统医药科技发展水平及取得的成就,积极参与国内国际间合作与交流,进一步促进我省传统医药产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省科技厅决定组织参加“2009药博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9药科会”简要介绍
自1999年我国中药现代化科技工作正式启动以来,科技部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先后批准建设了20余个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许多基地省的中药现代化工作已上升为“一把手”工程,在结合各地资源特色,努力提高中药材规范化生产水平和规模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2009’传统医药国际科技大会暨博览会,将进一步推动药品生产企业与药材生产基地直接挂钩,促进中药材生产的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和产品的内需与外贸市场。通过广泛合作寻求继承和发扬传统医药之道,邀请有意应用、研究、开发、生产、经营传统医药的各国政府主管部门官员、产学研单位、医疗保健机构的负责人和专家学者前来参会,共商推动传统医药发展的大计。
同时举办的“2009药科会”是国内外第一次以大中药产业为主题组织的、涵盖以中药为原料开发的相关产品和中医药文化及健康服务相关产品的展会,将集中展示中医药现代化十多年的发展成果和优秀产品。展示产品类别涵盖整个传统医药与健康产业的20大类产品,从中药道地药材到以中药为原料开发的各类医疗保健产品和日用品、中药生产装备,直至中医药文化产品,展现传统医药产业链条中每个环节。
二、组织工作
为展示基地建设成果,搭建中医药科技产业交流与经贸合作的平台,本届大会暨博览会设置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十周年成就综合展区和各省市企业展区。我厅将组团统一参会参展,具体事务委托贵州省科技开发中心中心承办。请各有关部门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1.请认真筛选、推荐并督促有关单位提交可供综合展区使用、能够反映和展示贵州基地建设主要成绩的重大成果的有关图片、产品、模型及其文字说明等素材,于10月15日前交贵州省科技开发中心,经组织专家筛选后报送博览会筹备办公室,由科技部组织统一布展。
2.请做好参加企业展区的参展企业的发动,以及道地药材及中医药相关产品的推荐工作,各拟参会参展单位接通知后,参会各省直部门请填写参会回执表;参展的各企事业单位请填写参展回执表、参展项目表,并于9月25日前报送省科技开发中心(参展项目表请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以便编印宣传册),以上表格电子文档请登录省科技厅网站kjt.gzst.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3.请组织承担国家和自治区各类科技计划中医药研究项目(课题)的产学研及医疗单位的科技人员积极投稿参与传统医药大会的学术交流,筛选一批可供交流、合作、招商、引资的项目、成果和产品,填写《2009’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成果及科贸合作信息表》,于10月15日前交贵州省科技开发中心汇总后报送博览会筹备办公室,并汇编成册在博览会组织的基地省投资合作信息发布暨洽谈会上进行发布。
4、因此次大会为中医药界的国际性会议,希望有关中医药领域专业人士积极向大会投稿论文,征文截稿时间为11月30日。
5、10月15日前请各参展单位将用于制作展板的文字资料和图片报送省科技开发中心;参展单位对水源、电源和展位有特殊要求的请在10月10日前与省科技开发中心联系;
6、11月7、8日各参展单位在广州报到(报到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三、参展对象
我省传统医药及相关领域中具有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科研机构及中医院等。
四、参展费用
(一)经审查合格的参展企事业单位展位费用及展位特装费用由省科技厅给予全额补贴,不对各参展单位收费;
(二)参展企事业单位的交通及食宿等旅差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法
联系单位: 贵州省科技开发中心
地址: 贵阳市延安东路33号(外文书店 7楼)
邮编: 550001
联系电话: 0851-5250008 0851-5251081
传真: 0851-5251081
联系人: 孟关品(13518510262)
徐林林(13984191726)
周微粒(13984849864)
二○○九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