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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部分违法添加化学药物的保健食品广告监督

    为加强对违法添加化学药品的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对所涉及到的保健食品,广告审批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的要求,不再受理其保健食品广告的申请;对已经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要立即收回其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同时,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一经发现上述产品的违法广告,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

来源:金药商务网

 
 
 
 
【发布时间】:2006-03-15  【发布人】:zzs  【部门】:信息咨询部  【阅读人数】: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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