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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就2005年版药典发补充通知 中药材应按植物不同来源分列管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就执行《中国药典》2005年版的有关事宜作出补充通知。

    已于2005年7月1日执行的《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对《中国药典》2000年版(一部)收载的葛根、黄柏、金银花三个多来源药材品种,按植物不同来源分列为两个药材品种,在中成药处方中亦将按两味药材管理。

    根据《补充通知》,生产含分列药材的中成药生产企业,应根据《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的药材来源及名称,重新确认处方中使用的药材名称。凡处方中药味名称需变更的中成药品种,应于2006年8月1日前向国家局提出修订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注册补充申请,其技术审核工作由国家药典委员会统一负责。与《中国药典》2005年版收载的品种相同,但未办理试行标准转正的,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提交标准转正的补充申请。

记者 张东风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发布时间】:2006-03-14  【发布人】:zzs  【部门】:信息咨询部  【阅读人数】: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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