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负责受理专项资金项目的申请。
2、受理处理
受理审查合格的项目,省科技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和机构对其进行立项审查或评标。
3、优先原则
对得到国家科技部“创新药物和中药现代化”专项和科技攻关支持的项目,省科技厅将根据有关专家和机构的评审意见,一次性给予国家项目资助金额 20%- 40%的匹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