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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启用新版行政许可受理专用章
【发布时间】:2006-12-26  【发布人】:zs  【部门】:信息咨询部  【阅读人数】: 286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受理工作,从2006年12月25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正式启用新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受理专用章”,用于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缴费通知书、检验通知书等。

    原行政许可受理专用章于2006年12月25日同时废止。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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