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发布时间】:2006-11-27 【发布人】:zs 【部门】:信息咨询部 【阅读人数】:
147
|
| | 经历了将近4年漫长的审判,全球第三大制药企业——法国赛诺菲安万特诉江苏恒瑞制药(600276.SH)抗肿瘤药物“艾素”专利侵权一案,近日,经一审判决认定,江苏恒瑞侵犯了赛诺菲公司原研药品——“泰索帝”的两项发明专利,并判决恒瑞医药承担侵权责任、停止对安万特的不正当竞争,赔偿安万特经济损失人民币40万元及相关诉讼费用。
虽然这起专利案的标的不大,但江苏恒瑞作为较大的一家制药企业,在侵犯专利案中遭遇败诉,案件的延伸意义不容忽视。
目前,恒瑞医药已经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被受理。
“马拉松”审判
多西紫杉醇(泰索帝)是肿瘤化疗药物中的一线用药,是赛诺菲-安万特旗下的专利产品,2005年全球销售额20亿美元左右。该产品在1998年前后进入中国市场,但很快被恒瑞医药仿制,仿制药的商品名为“艾素” 。
由于多西紫杉醇是在1993年之前申请的产品专利,因此,该药品的产品专利在中国不受保护,恒瑞医药通过避工艺专利路线在2002年成功仿制该产品,并获得了我国的新药证书。
“在案件审理期间,专家组亲自去恒瑞的生产线进行了检查。历次检查结果都证明,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生产中,专家组检查的多西紫杉醇生产确实符合避工艺路线,不存在专利侵权问题。”恒瑞医药董事会秘书戴洪斌对记者说,安万特公司的专利不是化合物专利,只是制造工艺方面的专利,恒瑞有证据证明,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始终没有使用安万特的工艺路线,而是按照已经过审批的避工艺路线进行的生产。
记者了解到,法院判恒瑞败诉的理由是,虽然现场没发现侵权行为,但公司不能证明以前或今后不会有类似侵权行为的发生。
如果法院维持一审判决,恒瑞将不被允许继续生产和销售“艾素”。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打印】【关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