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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DA征求对《以辅酶Q10为原料生产的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根据《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为保证保健食品的食用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订了以辅酶Q10为原料生产的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并上网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06年10月31日前反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2006.10.08)

来源:SFDA

 
 
 
 
【发布时间】:2006-10-11  【发布人】:zzs  【部门】:信息咨询部  【阅读人数】: 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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